5歲時父母將她送給沒小孩的夫妻領養,養母生了「2個男孩」後不想要她了,結果…

我的身世很悲慘,五歲的時候被親生父母拋棄送給了養父母。養父母領養我的原因並不是喜歡我,而是他們結婚後一直沒有小孩,聽別人說領養一個小孩會給他們帶來「好孕」。

 

我到養父母家後,他們接連生了兩個男孩,就不想要我,要把我送還給親生父母,可親生父母卻說我已是送給他們的,說什麼也不讓我回去。養父母沒辦法,只能暫時養著我。


 

我八歲的時候養父母就讓我做飯、洗衣服、照顧弟弟,做得不好他們就是一頓臭罵,說我是吃白飯的賠錢貨。 有什麼好吃的都留給兩個弟弟,我經常一個人躲在角落裡抱頭痛哭。

 

我知道自己的悲慘身世,所以我比班上任何人都刻苦努力,我的成績總是全年級第一名,但這也沒能逃過輟學的命運。

 

初中畢業,養父母就不讓我讀書了, 為這我們班主任專門找過養父母,但他們仍然不同意我繼續讀書。我跟著一個表姐到外地打工,那時候我16歲,未成年不能進工廠,只能在外面給別人打點零工,我每個月只給自己留100塊(約500塊台幣)生活費,其餘的全部給養父母寄過去。

 

過年過節別人都回家,養父母不讓我回,說省點路費給弟弟交學費,就這樣我在外面漂泊了七年,直到認識了我老公。但是他追求我的時候我不敢接受,因為我的身世一直讓我很自卑,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他。

 

但他說這輩子認定我,非我不娶,我們試著交往了。他知道我的身世,卻並沒有嫌棄我,反而心疼的摟住我說這輩子一定會對我好。

 

交往了兩年他帶我回去見他媽媽,他爸爸早年因病去世,家裡只有媽媽一個人。在回去的前一天晚上我的心裡不停的糾結,我怕他媽嫌棄我的身世,翻來覆去一晚上都沒睡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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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到了他家,她媽親切的拉過我的手,讓我坐下,起身從廚房裡端來一碗熱湯讓我喝了暖暖身子。看到這碗湯我的眼淚止不住的流下,在過去的二十幾年當中,這些都是我為別人做的事情,從來沒想到有一天會有人為我做這樣的事情。

 

我的心裡不再糾結,我決定跟婆婆坦誠交代我的身世,沒想到她聽完心疼的抱著我說婚後我把你當女兒來養,你就是我的親女兒。我當時感動的熱淚盈眶。

 

結婚後, 婆婆真的把我當親女兒來養。她給了我二十幾年缺失的母愛,給了我活下去的信心和勇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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