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讓兒子成為全校最優秀的學生,他沒有謝謝我;直到他被綁架後回來我才懂了!

張艾嘉,也許可以號稱是最出色的女人!

從叛逆少女到金馬影后,


從未婚媽媽到兩次婚姻,從名演員到大導演…

她,似乎天生帶著光環,

舉手股足間都在製造新聞,賺著人氣。

然而,一夜之間,她就變了,

開始隨遇而安,變得平易近人,懂得享受無處不在的快樂;

更重要的,明白了做普通人的樂趣,

一切的一切,

都從她的愛子被綁架開始….

 

 

張艾嘉在綁架案結案之後,

面對媒體有這樣一番話:

一直以為最重要的是盛名,

時時處處想保持常青,

不管是婚姻還是兒子,

都當作自身招牌的一點金漆,

從未將自己從高處放下,

好好審視一下生活。

 

直到兒子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,

方才明瞭最珍貴的財富並非那個熠熠的金字招牌。

熙熙攘攘,皆為利來;攘攘熙熙,皆為名往。

 

以前,我就是攘攘熙熙中的一分子,

結果從相夫到教子處處一敗塗地。

與羅大佑交往,臺灣最有名的男人

我是一個銜著金鑰匙出生的孩子:

外祖父曾任臺灣高官,

父親是空軍軍官,母親是臺灣著名的大美人。

出生不久,我就跟著母親去美國定居接受教育。

十六歲那年,我不再樂意讀書,

覺得娛樂圈五彩繽紛,便回到臺灣一腳踏了進去。

(繼續往下閱讀…)


 
 
 

廿一歲,便成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,

隨後又兩次榮獲金馬獎最佳女主角。

別人追逐一輩子而不可得的東西,

於我而言,手到擒來得順理成章。

 

在鮮花和掌聲中,

我也越來越喜歡這種被人追捧的感覺。

我告訴自己,來這世上走一遭,

一定要盡情享受最榮耀、最輝煌的一切,

那時年少輕狂,覺得能配上自己的男人,

似乎只有名聲赫赫的音樂教父羅大佑了。

 

與羅大佑交往,純粹是為了拉風,

為了讓人羨慕,卻沒有過任何長久發展、終生廝守的念頭。

那時的我,的確充滿魅力,漂亮、成功…

男人心目中完美愛人必須具備的條件,我幾乎全部都有。

羅大佑也不例外,在我與他的初戀女友之間,他最終選擇了我。

我覺得這是意料之中的,任何一個男人都應該毫不猶豫地選我。

然後,我與羅大佑風光無限地同入同出,

盡情地享受被所有男人凝視、被所有女人嫉妒的快感。

我與羅大佑的戀情不像是感情,更像一件璀璨奪目的首飾。

可是,一個女人,自然不能只有一件首飾吧?

 

於是,影壇帥哥、商界精英、政壇要人…

隔三岔五就隨著他們一起接受眾人矚目。

忘記了自己還有個男友叫羅大佑,

不記得上次見他是什麼時候,

遺忘了他的生日是幾月幾號,

甚至,會挽著別的男友在公開場合與他不期而遇,

衝著一臉尷尬的他嫣然一笑,

似乎,他只是一個一面之交的普通朋友。

 

可是,羅大佑是個傳統的熱血男子,

腦子裡根深蒂固的是夫妻恩愛苦也甜、相看兩不厭的思想。

對於我的遊戲人間,他無所適從。可是他真的喜歡我。

當未婚媽媽,生最炫兒子

交往的情侶,多半一開始還能寬容相處,

可隨著年輪跨過一輪又一輪,耐心便慢慢失去。

對於我的個性,羅大佑越來越反感,

也開始越來越頻繁地訓斥我。

到第三年的時候,當他得知我要去加入天體協會的時候,

終於怒不可遏地第一次動用了暴力。

情侶之間,一旦暴力開了頭,必然會愈演愈烈。

每次戰爭過後,羅大佑都會很後悔,很誠懇地向我道歉,

我也會自我檢討,兩人共同維繫短暫的安寧。

終於,我們打累了,心也累了,最後決定分手。

他隨後便離開了樂壇,做回了醫生的本行。

 

在離開樂壇前,他寫了最後一首歌「是否」多少次的寂寞掙紮在心頭,

只為換回我將遠去的腳步,多少次我忍住胸口的淚水,

只是為了告訴我自己我不在乎看著這個年過四旬的男人遠去的背影,

我的心裡有一點痛,

畢竟,這是第一個愛我到願意娶我,與我分擔憂愁痛苦的男人。

音樂是他的生命,可是了這段失敗的感情他竟然不惜退出樂壇,

可見他的心真的是被我傷透了。

在朋友們的勸說下,他終於重新操起了吉他。

不過,他無論如何也不想再呆在臺灣樂壇,而是去了香港。

 

感情經營的失敗沒給我帶來絲毫悔意,

我的性格如故,依然迷醉於萬人景仰,照樣高高在上。

只是,卅歲那年,心態忽然有了微妙的變化-

我不再滿足於那種飛車勁舞的日子,

我忽然很想有個孩子,但是,誰來幫我這個忙?

 

在香港,我認識了王靖雄。

他是一個溫文爾雅的紳士。

他有四輛不同年代不同款式的哈雷機車,

我偶爾發瘋的時候,他會跨上另一輛哈雷,

和我一起從街頭呼嘯而過。

只是,他是個有婦之夫。那又如何?

我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魅力~

沒有哪個女人比我更優秀,我看上的就一定要得到。

況且,能把男人從婚姻裡挖出來才更見魅力。

於是,我旁若無人地開始了與王靖雄的交往。

卅五歲以後,我想當媽媽的念頭越來越固執,我等不及了。

於是,我未婚先孕。

1990年8月16日,我生下兒子王令塵,

我給他取了個英文名叫OSCAR(奧斯卡)。

從第一次抱他到懷裡,我就為他計劃出了未來的道路~

我要他成為最好的童星,

讓所有人知道我張艾嘉所擁有的東西全部都是最好的,

不管是婚姻還是後代。

第二天,王靖雄離婚後正式與我結婚,

我的育嬰計劃越發清晰:我要從此開始培養兒子,

讓他成為「張艾嘉」這個金字招牌上最耀眼的那點金漆。

都說「三代出貴族」,為了培養出兒子的貴族氣質,

多從最細微處開始,衣食住行時時處處刻意培養,他稍有不對就馬上糾正。

老公說我不像是在養兒子,像是在組裝電腦,

把所有最先進、最頂級的軟體全部塞進去,卻不知硬碟本身能否容納。

現在看來,兒子當初真的很可憐,

不能和別的小朋友一樣在地上摸爬滾打,

因為那是沒有教養的表現,

從學會走路開始就得像個紳士,從小就開始穿禮服,

學習吃西餐,要記得站在汽車前等待司機拉門,

再高興也不許哈哈大笑,只能微笑地表示自己很開心。

為了能讓兒子入讀名校,我還效仿「孟母三遷」搬往嘉多利山居住…。

等到兒子四歲多的時候,小紳士的雛形已經顯山露水了:

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語無可挑剔;

不管是鋼琴還是小提琴,總能很漂亮地來上一段;

和我一起去西餐廳,儘管還不能幫我拉椅子,

卻一定會等到我落座以後再坐下;

在學校裡整天都保持乾淨與禮貌,是所有老師公認的小天使;

所有的同學都用仰視的目光看著他,

雖然我看得出 來兒子並不快樂,可我認定這個選擇沒錯。

隨後,我把兒子推到了大眾面前:

兒子五歲那年,我應邀前往泰國北部採訪難民村,

我帶兒子隨行,拍攝過程中,

我把部分臺詞讓兒子背熟,然後將他推到了攝影機前。

電視臺播放後,香港頓時轟動,所有人都驚為天才。

在香港成功後,我隨即帶著兒子殺回臺灣,

帶他參與了一個國際品牌的童裝展示會,並讓他上臺走童裝秀。

各大媒體紛紛對此大肆報導,兒子在一夜之間又紅透臺灣。

以後的日子裡,我利用自己 的知名度不遺餘力地打造著兒子,

而他的表現也處處可圈可點,很快成了第一童星。

 

上帝把兒子還給我,我把自由還給兒子

可是,我忘記了一件事情~香港並非太平盛世,

經濟不景氣的時候,最先被別人盯上的就是曝光率高的明星。

很不幸,兒子被人盯上了。



 
 
 

兒子在九龍城喇沙利道喇沙小學讀四年級,學校離家有一段頗長的路程。

平日上下學都有傭人接送,可是,2000年7月5日,傭人沒有接到兒子,

幾個小時後,接到了最不願接到的電話……

兒子被綁架了,綁匪開價2,000萬元港幣。

綁匪在電話裡的聲音陰森而恐怖:

你兒子現在是童星,你是大導演,

他絕對值這個價錢,你也拿得出這筆錢。

給你三天時間,交錢的地點我會再通知你。

別玩花樣,不然,就等著給你兒子收屍吧!

我頓時癱軟了,我做夢也沒料到,

自己的苦心打造竟會給兒子帶來殺身之禍!

 

為了籌集贖金,我緊急賣了樓,

取空了所有的銀行存款,可是,才不過800萬元而已。

與綁匪在電話裡討價還價之後,終於敲定以800萬元成交。

儘管綁匪一再威脅不許報警,

在再三斟酌後,我們還是通知了東九龍重案組。

在警方的授意下,我們以籌措贖金為由向綁匪拖延時間,

警方很快通過電話監聽跟蹤查出了綁匪的藏身之處,

火速行動將三名綁匪一舉擒獲。

當我打開兒子藏身箱子的時候,

倒吸一口涼氣,綁匪已經在箱子裡準備好了香燭冥紙,

很明顯,他們已經做好了收到錢就撕票的打算。

 

抱著失而復得的兒子,我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。

此次遭受綁架對兒子造成極大的刺激,他開始神經質地自問:

再也不願意與我一起出席任何公共場合,一回家就鑽進自己的房間鎖上門,

就連叫他吃飯也不出來,把飯送到門口也不開門,只允許傭人把飯放在門口,

等傭人離開了才偷偷開門自己把飯拿進去。

看著以往舉重若輕的兒子,

如今像一隻惴惴不安的小鼠般草木皆兵,我的心疼了又疼。

當初,我的婚姻招牌沒留住羅大佑;

如今,我的再婚招牌還會失去曾經活潑靈動的兒子,

諮詢了無數心理專家,得到的建議只有一個~時間療法。

我嚥下眼淚,告訴自己:有什麼大不了呢?

老天已經對我很寬厚了,把活生生的兒子還給了我。

我開始學著用母愛的本能去和他共處,

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讓他高興,由著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:

他擯棄牛排去啃漢堡包;請同學回家來鬧得翻天覆地;

和那些以前我嗤之以鼻的不富貴、沒氣質的同學打成一團;

他開始穿便宜的T恤和牛仔褲;

不再把頭髮三七分得細緻、梳得一絲不苟;

不再我的監督下練樂器、苦著臉去聽交響樂…

假日的時候,我帶他出去旅遊,

不再帶他去這個博物館、那個藝術宮。

我放任他自己挑選目的地,和所有的旅遊專案。

有一次遊狄斯奈樂園,他拖我陪他坐在過山車的第一排,

隨著過山車的翻滾倒轉,我們情不自禁一起尖叫,

兒子緊緊抓著我的手,抓得很緊很緊,

彷彿將他所有的力量和希望都寄託在這一握上。

下了過山車,手依然沒有鬆開,我彎下腰將兒子一把摟進懷裡,

他攬住我的脖子,臉蛋貼在我的脖子上,

呼吸一絲一絲地縈繞著我的耳畔。

好久沒有這樣抱過兒子了。

 

還有一次在埃及,我們騎著一頭駱駝,

在金字塔前面端詳獅身人面像,兒子坐在前面,

靠在我懷裡,駱駝脖子上的鬃毛蹭得他的小腿發癢,

我讓他將腿盤起來,半躺在我的懷裡,

左手幫他撫摸著蹭紅的小腿,右手輕輕摸著他的頭髮。

兒子忽然動了動,將腦袋往我的胸前擠了擠,夢囈般道:媽媽,謝謝!

我讓他成為全校最優秀的學生,他沒有謝謝我;

我讓他成為當紅第一童星,他沒有謝謝我;

我傾家蕩產去交贖金,他也沒有謝謝我。

可就在落日大漠裡,靠在我懷裡的時候,他那麼由衷地感謝我。

一句謝謝,頓時讓我覺得所有的榮耀,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。

我發覺這樣的生活才是兒子真正覺得幸福和滿足的日子。

三年的恢復,兒子終於痊癒了。

我終於瞭解,為他做太多,反而是害了他。

隨著兒子的改變,我身上也在發生著本質的變化,

我不再張揚,學會了理解和同情,

變得成熟和內斂,難怪外界都評論我是一個因為痛苦而長大的媽媽。

人生中,很多事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好

不靈通的比靈通的要好,不精明的比精明的要好。

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難得糊塗。

其實,人生本來就是糊塗的,所有的快樂和幸福都藏在糊塗中,

一旦清醒了,可能所有的快樂和幸福也就跟著煙消雲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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