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現在的經濟環境之下,每個人身上多少都有背著一些保險,這些保險就是為了要保障自己未來不會因為某次意外無法全身而對。
但是買了這些保險真的就可以無後顧之憂嗎?那也不一定!許多保險上的理賠糾紛也讓許多人對於保險業有著很大的顧忌。
一名32歲的陳姓女子表示,她從2007年開始,就是富邦產物保險的汽車強制險客戶。但是在日前自己駕車載著友人行經台中市惠來路、市政北七路口時,不慎與何姓女機車騎士發生車禍,最後何女不幸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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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為示意圖,與當事人無關。圖片來源:ettoday
事發當下陳女馬上撥電話給自己的業務員表示要求出險,但是業務員卻宣稱沒有收到她的續保申請單,所以當初沒有扣款,現在目前並沒有保險!
這名女業務員當下還馬上請陳女提供信用卡資料,想補辦續保手續,但是不料續保手續雖然通過,但是當陳女申請出險時,富邦產險則以“事情發生再續保之前”為由拒絕理賠。
富邦產險表示業務員當初簽訂合約時有寄“壽險復效申請書、壽險扣款授權書、車險保險費信用卡簽帳單”給她。但收到回函後裡頭卻沒有“車險保險費信用卡簽帳單”,於是便沒有幫他續保強制險。
但對此陳女堅稱當時她在公司請趙姓女同事用信封袋裝好了“3份文件”後,兩人一起出門寄信、吃飯。還很生氣的說:“我在富邦投保10多年,對方一共寄來3分申請書,若是陳姓業務員只收到2份,缺少車險部分是否該來電跟我確認一下?”
陳女認為富邦產險收了續保的錢,卻不幫他出險,於是向台北地院提告損害賠償民事訴訟。趙姓女同事也出庭替陳女作證當時確實寄出“3份文件”。
但是一、二審的法官都認為僅以趙姓女同事的證詞,實在難以證明富邦產險有收到續保單,因此判陳女敗訴。
現在陳女面臨死者家屬的334萬賠償金、以及柴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代墊的補償死亡給付200萬元債務。陳女錶示仍會上訴。
網友看完紛紛表示:“業務員問題很大!”、“果然保險都不能信啊!”、“浪費了10年的保費,最後一毛都拿不到…”、“運氣也太差了吧…”
之所以會花錢在保險公司上,就是因為希望自己的未來更有保障,而所有事情之中最容易出事情的就是人,不管是多麼信任的朋友,一定要確認自己買的每一筆保險是否生效,以及保險時間。
與其全盤相信你“熟識”的業務員,不如自己好好做好把關,以免事情鬧大的時候,那些曾經的“感情”都在這時候一翻兩瞪眼不認帳了!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