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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們出版社裡
曾有一個 月薪22K 的女孩,編的稿件漏洞百出,
我怒拍桌子,她卻回了句:
「一個月22K的工資,你還想怎麼樣!」
琢磨她這話挺有意思,
就像我們買了件便宜貨,用不了兩天就壞了,
於是寬慰自己:
「就花那麼點錢買的東西,你還想怎麼樣?」
當然,她的潛臺詞是:
你給我 5萬 ,我自然就做得好好的。
但問題是,老闆付薪水也是一分錢一分貨,
你必須在拿22K工資時,先體現出5萬元的價值,老闆才願意買單。
所以,你認為..
是應該老闆先付出對,還是員工先付出對?
繼續看 這個故事…
「做」與「做好」之間!
當年我剛入職時工資也是 22K,但第二個月就漲到了 5萬 。
因為每次老闆要的文案,我不僅寫到位了,
還會拿出兩個以上的版本讓他挑:
一個是按他的要求寫的,其它則是我建議的方案。
當時我沒有去想其中的關竅,
只是因為喜歡寫作,就會琢磨怎樣寫會更好;
又因為珍惜自己的文字,所以覺得出自我手的文字,
都關係我個人的品牌,於是很用心。
在我看來,這是理所當然的事,
但帶過二十多個中文研究生後,才發現這種態度很稀缺。
那些比一般人多念七年語文的人,
竟連自己寫的東西都不願多看一眼,
文字、標點、語法的錯誤觸目驚心,
對相關的知識背景一無所知,
更別說去關心版式好不好看,
配圖美不美了。
他們關心的是要不要加班,
而想做好文字工作的人,是不會去考慮這件事。
因為打磨文字所下的功夫,是看不到底的
—不然曹雪芹也不會“加班”十年,還寫不完一部紅樓夢。
試問,要做好哪項工作不是如此?
企業需要的人才是…
以“要不要加班”來評價一份工作好不好的人,
絕不是企業需要的人才,
因為他對工作的態度就是“做了”而不是“做好”。
舉個例子,
我公司附近的麥當勞門口,有個看自行車的大媽,
夏天時她都會給所有的車,覆上自己帶來的塑膠布。
顧客取車要走時,
她還會笑著擰一把濕布,幫你擦擦坐墊,降降溫。
她從來沒有開口,
但很多人會主動多給她一塊錢,還連聲道謝。
大媽和其他看車人的區別,就是 “做好” 和 “做了” 的差距——
在金錢上,差距是一倍;
在成就感上,差距無法估算。
優秀的人 在哪裡都會墊下堅固的基石,
所以越爬越高。
我完全瞭解有些新人的想法:
又不想在你這久混,幹嘛那麼賣力氣?
其實,誰會在一家公司幹一輩子?
在台灣可以活到3年以上的企業不到10%,
向更好的企業、更好的工作邁進,是我們每個人的征程。
不同的是,優秀的人在哪裡都會墊下堅固的基石,所以越爬越高。
成為世界五百強的CEO,應該是每個職場人的嚮往吧,
但對於新人而言,小公司也有小公司的好。
大公司就像蔡京家的廚房,
崗位細分到切蔥花都要一個專職的廚娘,
你可能老長時間連切肉的大活都沒機會沾手,
更遑論學會做一整個包子。
而小公司人力資源少,同樣工資不可能只讓你切蔥花,
所以你必須很快學會做包子,還得會做很多種包子
當然,前提是你願意學。
進入大公司,不代表你可以「狐假虎威」…
如果你第一份工作就進入大公司,慶賀之餘也要提醒自己,
公司看到的只是你光彩奪目的學生時代,
在職場上你還是一個零,有可能變成正數,也有可能變成負數。
很多人錯把所在機構的強大,當作自己能力的強大——
這也是為什麼有些離開央視的主持人,很快就被人淡忘。
白岩松曾說,讓一隻狗天天上央視,就能變成名狗。
但要知道,沒了央視的舞臺,不用多久它就會變回土狗。
「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」
這個「業」不妨這樣解:
一是做得好的技能,一是想做好的態度。
有這份「業」在,不愁找不到舞臺。
但這份「業」不是白來的——
在你月薪 22K 的時候,就要像月薪 5萬 那樣做事,
那沒到手的 27K ,就是修煉這份「業」的學費。
(本文改寫自網路)
小編後記:
看了下面留言很熱鬧,
小編也來寫一下 自己的看法:
「在你月薪 22K時,做月薪 5萬的事!?」或顛倒?
同樣也可以 問老闆
「員工做22K事時,願意給5萬月薪嗎?」
所以
這不是 “對錯” 的問題,
而是 你和老闆 自己人生的 “選擇”,
決定 先給 或 先拿? 都對,也都可以,
你選擇哪一種人生呢?